“网络寄生虫”

“网络寄生虫”网络寄生虫原来有两个定义。

1. 病毒。名字worm.kack,jrbot.a,通过kazaa诱惑使用,使计算机速度慢,某程序不能用。病毒后门传播,溢出漏洞攻击,记录银行信息发到特定邮箱,开后门执行特殊命令。

2. 聚合网站。《华尔街日报》总编罗伯特·汤姆森(Robert Thomson)称:“毫无疑问,有些网站就是互联网大肠中的寄生虫或者科技绦虫。读者已经习惯了互联网上大部分内容应该免费,而我认为这个认知是错误的。但是新闻聚合网站则利用这种错误认知盈利。这些网站几乎没有认识到为他们带来盈利的内容是其他机构创造的。”美联社董事会主席威廉·迪安·辛格顿(William Dean Singleton)在该公司年会上发表演讲表示,“我们不能忍受并眼睁睁看着其他机构(聚合网站)根据错误的法律理论偷走我们的劳动成果。我们非常生气,我们不会再忍受下去。”

新智诚要说的是第三个定义:网络剽窃类的人。

网络经济时代使一切变成可能。我们之前早就说过,免费是网络营销的重要前提,于是靠网络创业赚钱和博客作家职业等来生活的人,总是免不了长吁短叹,因为非法下载已成为家常便饭,从事网络创作就被迫成了一个令人厌烦的工作或者业余爱好。

网络上支持文件共享者必然会提出一个自由传播的概念,即文化、信息以及思想的自由传播。这个争辩听起来很可爱——每个人都分享。但它忽略了至关重要的一点——“给予与拿来”,而不仅仅是“拿来”的问题。如果你搬进一个和人分享的房子,吃你室友的食物,把食物给予路人,自己却从不买任何食物,你对安排绝对什么贡献也没有,那和寄生虫无异。社会学家称这个问题为搭便车问题。只有搭便车的人是少数的时候这个方案才能成功实施。因为如果人人都搭便车,那谁去买食品杂货呢?

因此考虑到同样但不是那么重要的情形(比如MP3)人们找不出反对免费下载的理由。使用点对点技术的网络用户对宽带做出了贡献。是的,那些用户是做出了贡献——他们彼此互益。只不过那仍属于“拿来”的问题。

新智诚还看到有的网站上贴出了一个支持文件共享的合理理由:如果文化只能为快乐和丰富大众生活而创作,可能我们当中就没有人会被允许从事艺术工作。你的工作一定是令人厌烦的。任何艺术创作都必须源于爱。如果你渴求的话,就更加证明了这句话的真实性。

现实中关心知识版权的人一定是某个谋利大公司中的一名小职员。因为没有任何作家,摄影师或者音乐家拼命试图阻止人们偷偷摸摸下载他们的作品。任何支持免费文化传播的人这么做只是出于对更大好处的关心。这大概也是有些人们为什么确保超市未售出的食品流向灾区,为资金的免费支援教育而发起捐助运动的原因。因为如果你们关注弱势群体能够得到他们极其渴望的物品,很明显你们将会从最基本的开始,比如食品和供暖。

所谓“寄生虫”,自然是能得到免费的就不想付钱。新智诚也知道,尽管版权法的基本原则是如果你盗版了作品中最重要的一部分,你就侵权了(更别提盗版全部作品了),依然重复说传播盗版是多么多么好,因为你没有盗走原始的作品。没有侵犯这些作品的“合法拥有者”。但这种行为剥夺了作者控制自己作品的权利—-

“嘿,你休假的时候我用下你的车怎么样?没问题的,我不会剥夺你的车的——我会把车物归原处的,油不会少的,别的什么都不会少的,所以没什么问题的,对吗?”

请大家和新智诚一起看看“拿来主义”的教条吧。

 “有了数字化和互联网,版权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限制之物就成了老土。”——意思就是:许多人都认为“容易获得”即意味着“免费”。

“信息技术为我们每个人提供了免费获得人类几乎所有的知识,艺术和娱乐的可能性。”——意思就是:我们可任意获取我们所喜欢的,

“钱是损失了,但却赢得了百万享受音乐,电影,书面和口头语言,计算机软件和免费信息的人。如果没有(免费下载的话),就没有这么多欣赏你的作品的人。”——意思就是:事实上,他们无须付钱。

“不管音乐产业想要我们相信什么,非法下载对所有人都有着积极的影响。除了中间人——那个不久就会变成多余物的音乐产业本身。”——意思就是:偷窃有益于所有人,除了你偷的人。

新智诚不禁要说:你认为买教材,影碟或者歌集太贵了?不看不听或不欣赏,你不会有大问题的,你只是想去看或听。所以,自己创作吧。

那位说了,其实你写不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博客,做不出自己的唱片集或者影片。。。因为你没有资源、才能、时间、知识或创意?哦,朋友,那最好还是去偷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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